献血与评优挂钩,“自愿”还有多少真实成分?******
据1月10日红星新闻报道,近日,为缓解血液库存下降的压力,不少城市组织起流动献血站点进入街道社区等活动。辽宁大连某中学下发了一则号召教师献血的通知,其中提到“献血者在学校评职、评优、评先中同等条件予以优先考虑”。这种将自愿献血与评优评先挂钩的行为引发舆论关注。目前,校方表示考虑不周,已撤回通知。
血液库存不足,一直困扰着不少地方。由于疫情影响,各地血液库存告急的问题显得更为突出,急需拓展献血人群和调动社会献血积极性。正因此,很多地方都在组织献血活动,其中不乏一些激励举措,这背后的善意值得肯定。
然而,不是所有激励措施都值得倡导。将教师献血与评优评先挂钩,表面上看,是一种激励,但如此措施的公平性值得商榷。毕竟,能否献血不只取决于意愿,还受到身体条件等方面因素的影响,如有的人患有不宜献血的疾病等。
应该明确的是,献血与教师能力素质并无关联,教师评定职称、评优的主要依据应当是其教学能力和水平,与教学活动无关的一些条件不应被包括在内。也就是说,激励人们献血应当避开职业评价。
根据我国献血法的规定,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。这一法律条款向社会传递出的明确信息是:献血是自愿的,不能强制。报道显示,上述学校所在区下发的《关于在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无偿献血的通知》中明确,“本次献血工作纳入各部门、单位工作实绩考核”“每个单位参与献血人数不低于在岗人数10%,每人献血量不少于200ml”。如此做法显然会折损“自愿”的真实性和成色,也容易导致一些学校在落实相关工作时乱作为。
激励献血,既要调动公众的积极性、尊重献血者、呵护公益爱心,也要强调自愿、保证公平。比如,要落实好献血者自己及近亲属用血的优惠政策,简化免费用血的手续,充分体现公益互助的特质;单位或行业组织献血可以给予职工一定的营养补贴,适当安排职工休假休息等;政府层面可以给予某些符合条件的献血者一定的礼遇,如授予道德模范称号等。
鼓励民众定期自愿无偿献血是一项长期工程,切忌用力过猛。(工人日报 木须虫)
中俄珲春口岸恢复客运通关******
中新网吉林珲春1月8日电 (郭佳 张瑶 查皓文)中俄珲春口岸8日正式恢复客运通关。时隔三年,珲春口岸再度热闹起来,截至当天傍晚,有近200人通关。
珲春市位于吉林省东部,是中国、俄罗斯、朝鲜三国交界地带,珲春口岸是该省唯一对俄公路口岸。疫情暴发以来,珲春口岸货物进出口基本保持正常。
1月8日,俄罗斯旅客在珲春口岸通关。 查皓文 摄8日一早,珲春口岸就迎来了首批出入境旅客,他们带着行李、包裹在执勤民警的引导下有序排队,逐一接受边防检查。根据要求,入境人员(含司乘人员)在行前48小时进行新冠感染核酸检测,结果为阴性者可入境,无需向驻外使领馆申请健康码,将检测结果填入海关健康申明卡即可。
为确保口岸客运通关正常恢复,珲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成立了口岸复通工作专班,根据口岸恢复通关初期流量,优化通关措施、调整警力部署,确保出入境旅客通关顺畅安全。
疫情暴发前,珲春口岸非常繁忙,每年有三四十万旅客通关,其中以俄罗斯游客居多,尤其新年前后更是俄罗斯游客入境高峰,他们在当地休闲、购物、投资,为这座边境小城带来无限活力。此次恢复旅客通关对吉林省对外贸易和边境旅游业发展有积极意义。(完)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 [责编:天天中] 阅读剩余全文() |